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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界人大开展《森林法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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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8-5-27 8:06:51 来源:张家界日报 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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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5月下旬开始,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和《湖南省林业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一法一条例”)情况,开展为期两周的检查。 “一法一条例”颁布实施以来,我市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使“一法一条例”进村入户,对保护全市森林资源、加快生态建设、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全市共建立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、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、3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、23个自然保护小区和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、2个省级森林公园。划定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27.07万公顷、省级生态公益林4.1万公顷。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,2008年全市共有61.58万人参加,义务植树605.7万株。实施了退耕还林、长防林、中德财政合作造林、张清公路及常张高速公路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。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,2007年全市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595起,办理涉林刑事案件29起。森林资源得到较快增长,从“八五”森林资源调查(1994年)到“十五”森林资源调查(2004年)的十年间,全市林业用地面积增加38.7万亩,森林蓄积量增加664.2万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增加2.86个百分点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桦充分肯定了我市的林业工作,认为在“一法一条例”的贯彻实施上行动是有力的,成效是明显的。他要求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对“一法一条例”的认识,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“一法一条例”的作用,推动全市的林业建设。 [稿源:张家界日报] [作者:王虎章] [编辑:邓晓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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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王虎章 编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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